
關于做好2013年度上海市真空學會科學技術獎推薦工作的通知
各直屬單位:
根據滬科〔2013〕84號通知要求,現將我單位2013年度推薦上海市科學技術獎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獎勵重點
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,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核心,深化科學技術獎勵制度改革,重點鼓勵原始創新和重大發明創造,鼓勵企業自主創新成果,繼續加大獎勵科普創新成果。
二、推薦要求
1、獎勵類別。今年本市科學技術獎推薦的獎勵類別包括:科技功臣獎、自然科學獎、技術發明獎、科技進步獎、國際科技合作獎。
2、推薦對象。在本市從事科學研究、技術發明、技術開發、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等科技創新活動,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并做出突出貢獻的自然人(國籍、戶籍不限)、法人。項目完成人屬于局級領導崗位的需詳細填寫有關科技創新貢獻。
3、評審分組、范圍與條件。不同獎勵類別的評審分組、范圍與條件詳見《上海市科學技術獎勵規定實施細則》和《2013年度上海市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》(可在獎勵辦網站www.shjlb.org.cn下載)。
4、推薦自然科學獎項目提交的論文、專著,必須公開發表2年以上(2011年2月底前發表)。
推薦技術發明獎項目的核心技術必須取得授權發明專利,并提交相關知識產權證明,且整體技術應用必須2年以上(2011年2月底前)。
推薦科技進步獎項目,整體技術應用必須2年以上(2011年2月底前)。土木工程類項目必須在工程投入使用后,工程驗收2年以上(2011年2月底前),與該工程相關的單項技術成果也必須在整體工程驗收2年后才可報獎。
5、特等獎的推薦。自然科學獎、技術發明獎和科技進步獎的特別重大的自主創新成果,可以推薦特等獎,每年各獎勵類別特等獎授獎項目最多只有1項。凡推薦特等獎的項目需要附有三位熟悉本項目的兩院院士推薦意見。
6、連續兩年推薦而未授獎的項目,必須隔1年后才可再次推薦。上年度初評通過自行要求撤回的項目(候選人),必須隔2年后才可再次推薦。
7、成果登記。凡推薦申報技術發明獎、科技進步獎的項目(科普項目除外),必須辦理科技成果登記手續。
8、公示。凡推薦申報自然科學獎、技術發明獎、科技進步獎的項目,必須于申報前在第一完成單位進行公示,公示可采用張榜或網絡形式,公示時間為一周,公示內容包括:項目名稱、主要完成單位、主要完成人。第一完成單位將公示內容和公示結果報推薦單位,由推薦單位將公示結果匯總情況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。
經形式審查合格的項目,將在上海市科學技術獎勵管理辦公室網站進行公示,公示內容有項目名稱、主要完成單位、主要完成人和項目簡介。技術發明獎和科技進步獎項目還將公示應用與引用情況、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。
三、推薦材料
2013年上海市科學技術獎,請于2013年4月15日起登錄http://www.jlb.sh.cn/xmsb進行申報。請按下述要求準備有關材料。
1、2013年上海市科學技術獎將分別使用統一格式的不同獎勵類別的推薦書,推薦書要認真填寫,重點突出項目的主要發現、發明或者技術創新內容,以及取得的經濟社會效益情況,但不能涉及技術保密的內容。
2、推薦材料內容。報送推薦材料包括:書面推薦材料2套(推薦書和附件材料的合訂本,其中1套應為原件,存檔用),不超過80頁;推薦書主件及附件電子文檔1套,通過網上提交。科普作品必須提供出版的最新版本科普圖書、影視作品光盤、音像制品4套。
3、網絡推薦要求。請各項目完成單位登錄上海市科學技術獎勵管理業務平臺http://www.jlb.sh.cn/xmsb,下載申報客戶端,安裝后使用推薦號和檢驗碼登錄推薦系統(推薦號、校驗碼向市科協組織人事處申請,聯系人:孫暢,聯系電話:63856659,13816745206)。
四、推薦時間與材料送交地點
市科協推薦上海科學技術獎工作的牽頭部門是組織人事處,學術部負責聯系學會、協會、研究會,普及部負責聯系區縣科協,創新部負責聯系園區科協、企業科協,組織人事處負責聯系機關各部門及直屬單位。
組織人事處:孫暢 63856659
學術部:張世君 53820314
普及部:俞 奕 63874336
創新部:李 麗 53828627
請5月2日前將申報材料(推薦書及附件)交至市科協組織人事處(南昌路47號3號樓403室)。
五、其它事項
1、各專業評審組會議評審時,部分項目有可能要參加遠程電話答辯,參加答辯的完成人應及時做好有關答辯的準備工作。
2、凡通過評審后自行要求撤回的項目,必須經推薦部門書面申請同意后,才可辦理。
3、推薦申報上海市科學技術獎不收取任何費用。
上海市科學技術協會